因为基督完全、永远的救赎,所以罪无法挡住我们与神的关系。所有的罪已完全在十字架上得到解决,相信这一事实便能使我们与神的关系畅通无阻的维持下去。
约翰一书一章里的认罪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通过圣经没有醒悟到自己的面目,并且没有接受恩典之福音的人,读约翰一书一章九节时会误解:虽然耶稣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们的罪,但我们在生活当中仍会时不时的犯罪,因此一一告白才能得到饶恕。在这里,我们应明确知道。这段话语是向着确实得救成为神子女的人而记录的。使徒约翰使用了这样的称呼“我小子们啊”(约一2:1)“我小子们啊”(约一2:12)“弟兄们”(约3:13)也就是说约翰一书一章九节所说的是罪得赦免重生的人犯罪的时候,怎样与神恢复关系。所以约翰一书一章的主题并不是借着宝血得救赎而是藉着圣灵相交。(约一1:3,6-7)
约翰福音一章六节中说我们行在黑暗中是由于与神没有相交的缘故。而且在一章七节中分明阐述了我们所有的罪只有神的儿子耶稣的血才能洗净的事实。
但在下面八、九节中记录着“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话语里说:
“我们白白地称义了(罗马书);
一次成圣了(来10:10);
赦免了一切过犯(西2:13);
耶稣的宝血成了永远的赎罪(来9:12);
与罪断绝了(彼前4:1);
洗净了人的罪(来1:3);
再也不记念我的罪愆。(来10:17)
但是约翰一书里却说“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这时,我们心里面自然会产生疑问。主张没有罪,
是不是违背了圣经话语?圣经是不是有些矛盾啊?并且很自然认为告白罪才能得饶恕。
在圣经里说的罪的告白,并不是为了偿还罪的代价,也不是为了罪得赦免得到饶恕。假如把罪的行为一一告白是罪得饶恕的前提条件,那么耶稣宝血洗净罪的福音的真理会被否认,我们白白称义的事实也会被否认。
彼得、加略犹大、大卫的告白
彼得咒诅耶稣,起誓不认识耶稣,加略犹大卖了耶稣,但彼得通过这件事情发现了自己,真正的从有罪的心里面走出来,向着主、向着话语,他的心得到了回转。但是加略犹大只在内心忏悔,把卖耶稣所得的三十块钱送给大祭司和长老,在人前坦白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却没有真正发现自己,也没有从心里真正回转。
现今许多人犯罪之后,像加略犹大一样告白罪并且忏悔。加略犹大是没有信心的人,是被撒但欺骗的人。卖主之后,撒但又悄悄地对他说:“像你这样的人得死”时,他直接接受了撒但的声音,乖乖地顺从了撒旦的指示。加略犹大被撒但欺骗了两次。
撒但不但使我们离开神,而且把我们捆绑在行为和良心的谴责当中,为了不让我们回到神那里欺骗着我们。所以人们不能带着谦卑的心走到神莫大的慈悲和永远的恩典面前,也不能带着大胆的信心走到那位有无限怜悯和一诺千金的神面前。
约瑟的哥哥们被捆绑在自己的过犯和行为里,不能大胆地走到约瑟面前也是同样的理由。约瑟的哥哥对约瑟所做的坏事虽然是事实,但他们不能大胆地走到约瑟面前,并不是因着他们的恶行,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约瑟的心、对约瑟的话语没有信心的缘故。约瑟的哥哥们与约瑟一起生活,但心却没有与约瑟合而为一,是站在撒但的想法一边。今天,主也像约瑟一样饶恕了我们所有的罪愆和过犯,向我们敞开了心门,那么我们靠着主的慈悲和应许得到能力,走到主面前,相信主的仁慈,主喜悦这样的信心。
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又杀死了乌利亚。他犯了罪之后写了诗篇五十一篇,大卫确实犯下了非常卑鄙的罪,但他并不是告白“我奸淫了,我杀人了”,他看到了在罪恶中出生的自己的本来面目,便走到神面前蒙恩典请求怜恤。大卫在一段时间里怠慢且高傲,他轻视神,顺着肉体的情欲被牵引,这虽然是事实,但他心里仍怀着信心:“我虽然有过犯罪、失误、丑恶、羞愧的人生,但在主面前承认自己的面目,走到怀有丰盛的恩典与怜恤的主面前,主依旧会给施恩典,怜恤。”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大卫果然是信心之人,他尽管走了歪路,在神面前过得很羞愧,但是他向着神怀着信心,那就是“带着忧伤痛悔的心求恩典的话,主不会藐视”大卫并不是在自己的行为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时候去依赖神。他相信——即使过着羞愧、丑陋、令人憎恶的生活,只要能原本的认定自己,靠神恩典的应许走到神面前,神肯定会怜恤自己,绝不藐视自己。大卫是站在神面前的人,是知道神心的人,是依赖神的人。
我们若说无罪
在约翰一书一章八节中,“我们若说自己无罪”的意思稍微不慎就有可能误解。为了不误解一章八节的意思,更正确的说明这节话语,后面又出现了十节话语: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心里了。”(约一1:10)
仔细比较约翰一书一章八节与一章十节的话语,表达方式虽不一样,但意思和内容却一模一样。所以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具体详细说明的话,那就是十节中“我们若说没犯过罪”的意思。所以这句话并不是说耶稣无法解决我们一切的罪或还有剩余的罪。如果这样接受的话,这节话语与圣经所有的应许都会发生矛盾,为了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流宝血死去的耶稣的功劳也会变得无效。
得救之后所犯的罪
约翰一书一章八节和一章十节中的话语并不是说,有些罪耶稣无法赦免,或是主的救赎不完全,而是说耶稣代赎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虽然没有罪,但在生活中我们被撒但欺骗就会犯罪,在此所谈的就是这个的问题。那么,不知道福音的人会这样反问“没有罪怎么能犯罪!罪永远地没有了,怎么又犯罪呢?”
看希伯来书九章,耶稣为了洗净我们的罪,在十字架流血而死,拿着这血来到天国,进入圣殿,弹在天国各殿中燔祭坛的角、香坛的角和赎罪所。在神面前,把我们所有的罪永远地洗净了。(来9:23-26)所以,在这地上犯罪的我们其实只是我们肉眼所见的环境,如果去天国看的话,给看到在那圣殿里所弹的基督的血已把我们所有的罪完全洗净的事实。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9:24)
所以神说我“称义了,洁净了,圣洁了”。我们得救之后神永远与我们同在,圣灵看守、帮助着我们,把我们引导到神的旨意当中。但是撒但也寻找着把我们重新引到罪恶和肉体的情欲当中的机会。正如以色列百姓靠着神的能力出埃及后,法老为了重新把他们抓回埃及而追赶一样。从埃及出来的以色列人不应去侍奉法老,而是侍奉神并受神引导。
“耶和华这样说:‘容我的百姓去,好侍奉我。’”(出8:1)
神拯救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侍奉主,神的百姓侍奉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撒旦仍然作工,让得救的百姓重新成为撒旦的奴仆,侍奉肉体,侍奉自己,成为罪的奴仆。我们得救后仍犯罪的理由,并不是我们的罪没有得到解决,是因为撒但给我们放进恶的想法和污秽的心。我们得救后如果犯罪的话,比起犯罪的本体,更成问题的是被撒但欺骗,使我们向着神失去了信心和自由,陷在自己想法里,无法接受流淌下来的神的心意。所以我们告白是很重要的,告白罪的意思是把撒但放在我们心里的黑暗显露出来,便依靠神的应许和怜恤。在神和教会面前,把我们心里的黑暗原本地显露出来,仰望十字架的功劳时,神会重新照亮我们,把我们引到与神相交之中。那么神灵里的生命就会在我们里面重新活着作工。
一捆壁纸
我在大丘时,教会里有一位姊妹。她没有丈夫,很艰难地抚养着孩子生活。有一次,她家里需要重新涂墙壁纸,恰巧教会里有做这样工作的弟兄,就把涂墙壁纸的事情交给了他。这位弟兄干了一天没有干完,所以打算第二天再来干,就把一捆墙壁纸和剩余的零散纸放在一边。这位弟兄走后,姊妹看到完整的墙壁纸想:“呀,把这个放在柜子里,下次需要时拿出来用就好了。”然后就悄悄地放进柜子里。第二天,弟兄来之后问“昨天放在这儿的墙壁纸你看到没有?”姊妹回答说没有看见,她的儿子刚想说:“妈妈,你……”姊妹踩了下她儿子的脚,给他递了一个眼色。这位弟兄边找边说:“我分明因为纸不够, 留了一捆墙壁纸,它到哪去了呢?奇怪!”最后,没有办法,又回店里拿了一捆,弟兄干完活之后回去了,撒旦马上找到姊妹开始诉讼。
“你是小偷。天啊!一捆墙壁纸有那么珍贵吗?竟然把它藏起来去欺骗弟兄?更何况,因为是姊妹家,那位弟兄才那么用心给你工作,你怎么能这样?得救后的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真可耻。你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就你这样的人还侍奉神?你还有什么脸去教会?”魔鬼执拗地给姊妹定了罪,姊妹对于去教会感到非常负担。“我以为一捆墙壁纸会令我快乐,会使我有利。反而令我这样痛苦,令我在神面前有了负担,早知如此,倒不如不偷墙壁纸,才值几个钱,怎值得我去偷呢?”她很后悔,却无法摆脱给自己定的罪。由于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所以教会也不去了。为此而且三个月不去教会期间。姊妹们去她家问她不来教会的原因时,她又很难启齿。在这当中,她把心定下来“啊,这样承受魔鬼的诉讼,遭受良心的谴责,还不如告白出来遭受羞耻。继续被魔鬼纠缠反而更痛苦,在我里面的圣灵好像很不方便把这样的黑暗隐藏起来生活。走到教会面前,把我的心原本显露出来,直接接受神通过仆人所说的话语吧。”之后她来到教会。这位姊妹回转了心,在黑暗和罪的一边移到了光的一边。然后走到教会,把心里的黑暗完全显露出来之后,变得很轻松。
“我们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我向你秉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3-5)
发现撒旦放进的小小的想法和欲望是多么让人痛苦,又重新确认为了这样的我们,在十字架流宝血的主的爱和应许时,姊妹深深体会到了交通的重要性。撒旦不但使我们犯罪,而且也把我们捆绑在自己的不足和软弱中,而不让我们大胆地迈出去。她意识到了这一事实,所以从撒旦所给的想法中脱离出来的瞬间,她的表情变得非常明亮。
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和约翰一书一章十一节“若说我们没有犯过罪”的意思是相同的。这句话就是“偷了墙壁纸却说没偷”是同样的意思。犯罪之后却说没犯罪,那么他是怎样一个人呢?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那就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
我们把我们的黑暗,真实的在主和教会面前显露出来之后求恩典的话,主会重新让我们仰望十字架宝血的能力并依赖他。也就是即使我们犯了罪,基督的救赎也是完全的、永远的,因此这罪无法使我们和神隔开。相信这样的罪也已在十字架上完全得以解决的事实,就这信心使我们和神没有阻隔地维持下去,并不忘记从神那里来的能力和喜乐,过蒙福的信仰生活。真正的自白是把因犯罪和不足而变得黑暗的我们的心引到明亮的交通当中,能继续大胆的走到神面前,能够在教会面前过明亮、自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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