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马书3章19~31节
【讲道内容】
我们先读一下圣经。今天我们读了罗马书第3章19节到31节的经文。这段话语很明确的向我们讲述了罪得赦免获得救恩的内容。令人遗憾的是,在阅读这段经文的时候,很多人都未能准确地理解其中的含义。
很久以前,在我举行大型聚会的时候,有报社的记者来做采访。采访的时候,记者对我说:“牧师,请您用一句话来讲一下,你们教会与其他教会的区别是什么吧。”虽然很难用一句话来形容,但记者一直在提问,所以我只得作答。“记者先生,您有没有听说过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故事?”“我虽然不上教会,但我知道这个内容。”“那你知道他为什么钉死在十字架上吗?”“听说是为了我们的罪而死的。”这位记者的回答是正确的。我对他说:“我们教会说‘耶稣在十字架上流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罪’,而其他教会则说‘虽然如此,但我们仍然是罪人’,这就是不同点。”听到我的这番话,记者大吃一惊,问我说:“其他教会真的说自己是罪人吗?”“如果觉得难以置信的话,您可以直接去问。”“”那么他们相信的是什么?”据说,那位记者当天去周围的教会做了采访,那里的人都回答说:“虽然耶稣赦免了我们的罪,但是我们还是在犯罪,所以是罪人。”
在罗马第3章23节中写着:‘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然后24节里写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圣经明确地在告诉我们,因为耶稣救赎了我们,虽然我们什么都没做,却蒙神的恩典而变成了义人。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教会主张是‘罪人’,很少有说是‘义人’的教会。甚至,如果按照经文内容自称是‘义人’的话,反倒会被指为异端。虽然都在读同样的圣经,但讲出来的却是完全不同的故事。很多人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们的罪,但有些人说自己是义人,而另外一些人会说自己是罪人。在准确的事实面前,一般不会出现如此相反的不同结论,唯独对在‘罪得赦免’的事情上,这种现象反而成了常态。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我曾经为监狱里的罪犯们做过10多年的教化委员,因此见过很多囚犯。然后,我发现了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在犯罪的时候,他们都确信自己不会被逮到。很多人都被这个想法蒙住 了。从常识上来看,犯罪的话随时都有可能被抓。犯罪的人只要都想着‘如果我犯罪的话,可能会被逮捕’,犯罪事件肯定会显著减少。但是,当罪犯们满怀着犯罪的念头时,即使心里有害怕被抓的担忧,他们也会无视这个想法,认为自己不会被抓。
赌博的人也一样。他们觉得,这一把肯定能赢。所以就会再去赌博然后又输掉。虽然是不断地在输钱,而且接下来输钱的概率也很高,但赌博的人却会被似乎能赢的念头所吸引。将这种念头植入到我们内心的,就是邪恶的灵。如果被邪恶的灵欺骗,就会想:‘我偷东西也不会被抓的。即使我出轨也不会被发现。这次我一定能赌赢’。邪恶的灵有能力在我们心里植入任何想法。
各位,在罗马3章23节读到‘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句经文,你们会有什么想法?也许有人会想‘啊,我是罪人啊。真是太伤心了。我最终只能是下地狱啊。’但是24节中写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这里写着我们虽然是罪人,但被洗净成为义人了。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对于认为自己是罪人的人来说,23节的话语更有吸引力呢?还是24节中的‘耶稣洗净了你的罪,你成为义人了’这段话语更有吸引力呢?当然是24节里成为义人的经文更有吸引力。所以迫切希望洗净罪的人,读24节的时候就会说‘哇!耶稣的宝血洗净了我的罪啊。我是义人了!’但是如今为什么很多人都在为了洗净罪而哭着求告神,却不知道《圣经》中记载的罪得赦免的经文呢?
几年前,我访问埃塞俄比亚的时候,有一位大学的校长说一定要见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找我。我和那位校长见面一起聊圣经。我让那位校长翻开罗马书3章23节来读,他说:“这是我很熟悉的经文,我可以背下来。”“那这里写的是什么呢?”他回答说:“所有的人都是罪人。”我让他继续读24节。他看了一会儿,读道:“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我继续问道:“这里又写的是什么?”他不是缺乏知识或不认字的人,但与所读的圣经内容不同的,他说:“如果努力祈祷,罪就会被洗净。”我说:“请您再仔细读一下”,这次他又说:“悔改的话,罪就会被洗净。”
这位是为了罪得赦免才找到我的。那么看到24节的话,本应该说:“哎呀,神说我的罪被赦免了。这是真的吗?神在圣经里说我地罪被赦免了。我是个义人啊!”,这应该才是正常反应。他能背诵23节,也认真读了24节,但却没有理解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恶灵在我们心中做工,破坏了我们的辨别力,让我们接受了撒但的想法,而不是神的话语。
如果神的圣灵在我们中间做工,首先我们会发现自己是个罪人,然后我们就可以相信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洗净了我们所有的罪。但是许多基督教徒却无法接受耶稣洗净我们所有罪孽的事实。这是因为他们被撒但欺骗而只看着眼前自己的模样,才会相信自己是个罪人。
正如大家在罗马书3章23节中看到的一样,我们都是罪人。但神并没有让我们停留在罪中。23节里提到的罪人只不过是序论,而不是结论。就像罗马书3章24节所记载的那样,让我们成为义人才是神的结论。没有比这更能准确、完美地解释救恩的书籍了。
2012年,我去加纳开圣经布道会,在已故加纳总统约翰·阿塔米尔斯临终5小时之前,我见到了他。他和我同岁,而在他去世的时候,引领许多人来到了神的面前。当时总统夫人圣经布道会致贺词。一般来说,总统夫人来参加这样的活动,因为日程繁忙,做完20-30分钟左右的致词,就会离开。但是当天总统夫人致词结束后,又回到我的身边坐下了。总统夫人参加了近3个小时的开幕式,走到我面前认真地说:“牧师,现在总统病危,您能来为他祷告吗?”她做了邀请,所以我第二天去了总统府。
当时总统靠在沙发上斜躺着。看到我之后,他说:“牧师,医生们都在治疗我的病,但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了。估计我活不了多久了。我上过教会,主日礼拜也几乎没有缺席。加纳百姓说我是加纳最虔诚的总统。但是我有罪。如果罪人死了,就要下地狱,我心里很害怕。”总统最希望得到的是罪的赦免。加纳也有数万名牧师,但很感谢神允许我向总统传播福音。
我问他说:“阁下,您怎么知道自己是个罪人呢?”“我犯了罪,难道不是罪人吗?”“不是的,哪个国家的罪人会判自己的罪呢?罪犯判断自己的罪是没有意义的,法官的判决才是真的。加纳不也是这样的吗?”总统听完问道:“那谁会判我的罪呢?”“公义的审判长-神会做判断的。阁下,您读过关于自己罪过的判决书吗?”总统大吃一惊,问道:“在哪里能看到?”
我翻开罗马书3章23节和24节读了下去。以前见到某位律师,用这句话传了福音。这位律师读完经文,说:“牧师,这段经文完全就是判决书”。神判决了我们的罪。“你犯了罪。本应该下地狱。但是耶稣为了被告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洗净了所有的罪,所以你是义人了。”称义就是没有罪的意思。
圣经在告诉我们:‘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我告诉加纳总统这段经文就是我们罪孽的判决书。“阁下,神判决您的罪时,会说‘加纳总统约翰·阿塔米尔斯,你犯了罪。但是,由于耶稣基督的宝血,你变为义人了。’我们犯了罪,本应该受到惩罚,但耶稣在十字架上承受了所有罪的刑罚,因此神判决我们是义人”
接着我又读了几段经文。“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 6:10~11)总统听完,说道:“哈利路亚,我是义人了,我是圣洁的了!”他非常开心。
向总统传完福音之后,我回到圣经布道会现场,大约过了4个小时后,总统夫人通过电话传来了总统逝世的消息,说:“总统为了光荣地站在神的面前,今天蒙受了耶稣的召唤”。从那以后,每当我讲述加纳前总统约翰·阿塔米尔斯罪得赦免的见证时,很多人都得到了救恩。因此,我经常想:‘约翰·阿塔米尔斯加纳总统,您不只一个人上了天国,您得救的见证,指引许多人了解了前往天国的路。您真是神宝贵的仆人,将许多生命引向了神啊。’
如今很多人上教会,今天读的罗马书,他们肯定也读过很多次,但撒但把我们的想法引向歪路,让我们无法深入思考。这样就没法原原本本地接受耶稣基督赦免我们罪孽的话语,被关在自己是罪人的想法中痛苦地生活着。我们在唱赞美的时候会唱:‘宝血洗净了我的罪’或者‘喜乐日,喜乐日,主洗净我罪孽的日子’,但最终还是想着要遵守法律才能蒙受福份。
我们看一下罗马书3章19节。“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就像这段经文一样,有在律法以下的人和律法以上的人。律法以下的人指的是触犯律法的人,律法以上的人指的是没有触犯律法的人。律法适用于谁呢,适用于触犯律法的人。例如,不要奸淫,不要说谎的律法,是适用于犯下奸淫的人和说谎的人。
如果我对某人说:“不要说谎”,那意味着这个人已经说了谎。犯过一次罪的人无论做任何善事,都是不能赦免其罪行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的人今后再怎么遵守法律,他已犯下的罪也是不能得到赦免的。所以《圣经》对我们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 3:20)。
神赐给我们律法的目的,不是叫我们遵守律法来赦免或者减轻罪责。给我们律法是为了让我们知道自己是个罪人。圣经学家们说圣经中记录了613条律法,而为了通过律法称义,则必须遵守每一条律法。但是我们已经触犯了律法,已经不能通过律法上成为义人了。只能找寻律法以外的其他方法。
《圣经》中记载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 6:23)。为了赎罪,我们必须支付死的代价。我们需要有人替我们而死。但是那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代替的,我们需要一个没有罪的人替罪。因为罪人要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是不能赦免别人的罪的。
罗马3章21节中记载道:“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神为了赦免我们的罪,显明了他的义。那个义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没有罪的人,耶稣·基督。他替我们的罪钉死在了十字架上,成就了神的义。
因为耶稣替我们承受了所有罪的惩罚,所以神说我们是义人。但是我们却被撒但所欺骗,只知道是罗马书3章23节里的罪人,而没有看到24节里成为义人的事实。各位,在23节中作为罪人的我们,凭借耶稣,成为了24节里的白白称义的人。
传播福音的时候,我感到最为幸福。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行。洗得比雪更白。所以神看着耶稣的十字架,判我们为义人。神不会说罪人是义人。如果法官说罪犯是义人的话,那他就是不公正的假法官了。神是公义的审判官。他明确地看到了耶稣十字架的宝血,所以才说我们是义人。
我在19岁那年相信了在十字架上赦免我罪孽的耶稣,从而摆脱了罪。直到现在,我与耶稣内心融为一体,过着赞美神的幸福生活。希望大家相信耶稣将我们的罪洗得像雪一样白的事实。蒙受莫大的福分。今天的讲道就到这里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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